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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8亿,2000多人受害,“中佳易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

2023-12-13 04:33 来源:海蔻通 点击:

涉案2.8亿,2000多人受害,“中佳易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宣判

近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关于电商平台“中佳易购”安徽六安区域四名代理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此案件中涉案资金高达2.8亿,涉及被害人2000余人。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在金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该案件审判的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姚志刚向记者介绍,2014年,汪志三等人依托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发展区域代理商扩张、诱骗、吸引商户加盟、蛊惑会员消费的手段推广。

2015年4月,被告人王孝磊将“中佳易购”平台经营模式引入六安市,并联系被告人韩勇、郭玲、韩孝勇三人共同经营。四被告人与浙江万银公司经过协商,分别取得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霍山县“中佳易购”区域代理权。为便于开展业务,四被告人商定采取“抱团经营”方式合伙开展业务,并通过开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招揽商户加盟。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姚志刚:这个平台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金融管理机构批准,以消费返利幌子,以300天日平均返还全部保证金的形式吸收商家保证金,像社会不特定的人吸收公众存款。

2017年1月,“中佳易购”因出现资金链断裂,导致消费会员积分无法再次消费,加盟商保证金无法返还。给被害人们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经审计,截至2019年5月31日,四被告人通过“中佳易购”新、老平台累计招揽加盟商户2217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商户充值)2.8亿余元,加盟商保证金合计损失1.5亿余元,四被告人共获利近160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孝磊、韩勇、韩孝勇、郭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综合判决。 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姚志刚:目前对王孝磊等四位被告人分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和四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将他们个人违法所得1500多万元追缴还给被害人。

姚志刚介绍,近年来此类经济案件出现较多,主要都是采用高回报的方式吸引受害人投资,然后达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这类案件高发的原因主要与网络的不断发展和创业人员增加相关。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姚志刚:在目前来讲我们遇到较多的,还有葡京财富广场,目前涉案资金大概4个多亿。最近两年有点多,涉及到创业的人员不断增加,经营方式也不断增加,在网上线上线下经营模式也在不断增加情况下非法吸收资金,今年我们大概在4、5件。

因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多多关注此类案件,避免自己在遇到的时候上当受骗。同时也请市民们注意: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相信高回报、高利润的投资,毕竟钱绝对不会白白送给你,每一个诱惑背后往往是陷阱,只等你跳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