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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四十多年,死亡证明怎么开?

2024-06-18 18:03 来源:海蔻通 点击:

老人去世四十多年,死亡证明怎么开?

济南长清区的一位梁先生打来了求助电话,说自己遇到了个麻烦事,要给过世的爷爷奶奶开一个死亡证明。

(济南长清区居民梁先生)

按理说,老人去世,开个死亡证明很正常,可关键是梁先生的爷爷奶奶,都已经去世四十几年了。

梁先生的爷爷是1976年7月15日去世,奶奶是1974年4月20日去世。两位老人已经去世40多年了,为什么现在却要给他们开具死亡证明呢?

这事儿,还得从梁先生叔叔的去世说起。

梁先生:“去年上半年,我叔叔已经过世了,我婶婶也过世了,他名下在南京有一套房产,需要过户到孩子名下,需要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梁先生叔叔的老家是济南长清,多年以前一家人定居南京,户籍也一并迁到了南京。而梁先生的爷爷奶奶一直留在长清。

上个月堂兄要给房子办理过户,公证处要求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堂兄不方便自己办理,便委托老家的梁先生帮忙。可是没想到这一纸证明,可把梁先生给难住了。

到当地派出所一查,民警给的回复是:查无此人。

梁先生的爷爷奶奶都是七几年去世,当年还没有身份证,更没有电子户籍系统。

派出所查不到梁先生爷爷奶奶的信息也很正常。于是梁先生先找到村委,出具了一份情况证明。

梁先生:

“村里给我开了一份,我村村民梁耀廷于1976年7月15日去世,其妻刘炳淑于74年4月20日去世,证明我叔叔是他俩的儿子,特此证明。

后来我拿着这个去派出所,派出所以管理系统未查到梁耀廷户口情况为由,说没法出具死亡证明,只是建议参考村委会证明。”

虽然没有拿到爷爷奶奶的直接死亡证明,但是派出所开具的间接证明,也可以说明情况。可没想到,南京的公证处,不认可。

在现场,特派员跟梁先生的堂兄进行了视频通话。

(与梁先生的堂兄通话)

梁先生的堂兄:“他们的意思是,只要当地派出所盖个公章,有那个证明,证明我爷爷奶奶都去世了,证明我父亲是他们两个人的儿子,就行了。”

梁先生:“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死亡四十多年也好,五十多年也好,派出所可以调查核实,出具这个证明,这应该是派出所的服务范围之内。(这边的派出所是怎么说呢?)派出所就一直以信息查无此人为由,说是没法出具。”

一边是南京公证处的明确要求,一边是济南派出所的查无此人,梁先生和堂兄两人夹在中间,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随后特派员也来到了济南长清公安分局平安店派出所,电话联系了上了一位工作人员。

济南长清公安分局平安店派出所工作人员:

“因为我们户籍系统里只能出查无此人,之前别的人,相同诉求,回去公正那个,查无此人,给他盖上户籍章,都能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他办不了。”

济南可以办,南京办不了?

工作人员回复,既然户籍科给出的间接证明,南京公证处不认可,他们也在尽量帮助梁先生解决问题,但是要出具直接证明,需要先调查情况。

济南长清公安分局平安店派出所工作人员:

“必须得让他们村里写一个东西,让我给他盖派出所的行政章,我说盖行政章我们不能随便盖,我确实得落实好。找三个证人过来,我们把他这个笔录录下来,让证人按手印,签字。(大概过程的话需要几天?)半天就能完成。

两个城市,两个单位,两个意见,这事真就得协调着办。很快,我们接到了梁先生的反馈,这两天,当地派出所走完了调查核实程序,现在已经帮他把老人的死亡证明开具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