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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当街持刀杀人,现场画面太揪心!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2024-10-21 05:19 来源:海蔻通 点击:

上海一男子当街持刀杀人,现场画面太揪心!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前几天,一段关于上海街头行凶的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后台有读者问我,能不能跟踪一下这事?

我说,好,但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得等官方证实了才能写。

就在昨天,上海警方通报来了。

这是官媒公布的相关视频。

9月22日,上海浦东新区祖冲之路路口。

一黑衣男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街持刀行凶。

受害者是一个女生。

她很快倒在血泊之中.....

详细作案细节我就不说了,太过残忍。

在男子行凶过程中,有路人扔石头,尝试阻止,但没有成功。

不久,警方、急救人员到达。

在众人协助下,民警将歹徒当场抓获。

而受害女子,很遗憾,抢救无效身亡。

关于作案原因,警方通报这样写道:

经初步调查,嫌犯魏某某(男,31岁)因情感纠纷,于9月21日由外省专门来沪,于次日上午,与被害人林某某协商不成,持刀将其杀害。

警方通报很短。

仅凭简单“情感纠纷“四个字,很难洞察出悲剧后面的成因。

不过,网上有传言,两人不是男女关系,而是追求者和被追求者关系。

歹徒跟女生曾是同事。

期间,告白被拒。

后来,歹徒换了公司,但还是一直骚扰女生。最后求爱不成,痛下杀手。

我不知道传言是否为真。

如果是真的,那相比“情感纠纷”,用“骚扰未遂”解释作案原因倒是更合适。

其实不管什么纠纷,都不能成为一个人剥夺另一个人生命的正当理由。

奇怪的是,舆论发酵后,居然有不少人帮凶手说话。

有人散播谣言,女生是借钱不还。

还有人造谣,受害者骗了施暴者一套房。

有些人虽不至于造谣,却也对凶手表达同情。

“男的是有感情的,没有感情不会去选择同归于尽。”

“男人为情杀人真不值。”

类似留言还有太多,我就不一一列举。

这种荒谬的舆论立场,让我想到前段时间发生的“四川民警情杀案”。

凶手身份是民警,开枪把情人打伤。

随后又将情人两个孩子、公公一起杀害,造成3死2伤。

犯罪行为相当恶劣。

讽刺的是,就因为这个民警曾救过人,网上就有很多声音帮他开脱罪名。

我当时也有发表文章。

不料,底下也有不少评论都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由此可见,在某些人眼里,因情感纠纷杀人是“情有可原”的错误。

其逻辑是,凶手用情太深,受到伤害,迫不得已才为之。

但稍微思考深入一些,就知道这是脑残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如果一个人受到情感创伤,就可以合理剥夺另一个人的生命。

那一个人被单位辞退,岂不是可以解决掉老板?

一个在社会混得不好,遭遇不公,岂不是就可以合理报复社会?

这也太荒谬了。

所以,为情杀人不是深情,是偏执,是狭隘,是“陈世峰式”的丧心病狂。

这种人,就一个字:呸!

说完舆论,再聊聊司法。

先问大家,你希望这种变态杀人犯判死刑么?

你肯定希望。

但一个不好消息是,全球废除死刑运动影响越来越广。

到目前,150多个国家已废除死刑。

全球占比三分之二。

前段时间,法国总统马克龙还向联合国提议,发起一场全球范围内的废死刑运动。

我国一直保持有死刑。

但国内也不乏一些专家呼吁:废除死刑迟早的事。

一些法学专家,为何如此热衷于“废死”?

他们给出理由有很多。

其中核心理由是:死刑是以暴制暴,是复仇性的制裁,不能体现理性时人们宽容的精神,并且使囚犯丧失了改造的机会。

这理由听起来挺唬人的。

但,别中圈套。

我们试着站在受害者家属立场,来理解这些专家的意思:

干嘛要枪毙呢?抓起来关一辈子,人家不也无法再做坏事了?

文明社会嘛,要宽容一点,慈悲一点,放人家一条生路,

感觉到什么不对劲没?

这就是典型的圣母心态啊。

专家希望废除死刑,不是真的为受害者考虑,而是为了满足内心的虚伪道德感。

我反对废除死刑。

但反对的理由,不是因为保留死刑可以对罪犯形成潜在威慑。

事实上,“支持废死”专家也列举出一堆数据证明,保留死刑,并不能减少凶杀案数量的发生。

我反对废死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捍卫受害者(包括受害者家属)的权力。

罗斯巴德《自由的伦理》里有两句话说得好:

法庭的主要目的,是强制罪犯补偿受害者的损失

我们要关注的,不是罪犯偿还对“社会”的债务,而是偿还对受害者的“债务”。

比如,欠钱要还。

比如,你被人打了,那你可以让施暴者赔钱,或坐牢。

但杀人情况有点不一样,因为受害者已经离世了,无法表态“对方怎么偿还”。

所以,这项权利就让受害者家属代其行之。

他们可以要求赔偿金钱或坐牢。

也可以要求凶手偿命(多数情况是这种)。

那问题来了。

要是死刑废除,不就是公然侵犯受害者权利?侵犯人的权利,怎么能称之为文明?

其实,关于是否支持“废死”,也不用弄太复杂。

问问自己,如果倒在血泊之中的是自己孩子,你会怎么选择?是原谅凶手,还是要求偿命?

图:章莹颖母亲在美国起诉凶手

如果是偿命,就请反对“废死”。

毕竟做人不能太双标。

祸临己身的时候,恨得咬牙切齿。

事不关己的时候,就劝人要大度。

这是文明?这叫耍流氓,是文明的倒退。

最后,希望凶手魏某某早日被严惩。

杀人犯从来不值得同情。

有那多余的功夫,不如多想想,怎样更好补偿受害者家属,以及,如何避免悲剧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