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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平泉市概况

2024-10-25 02:13 来源:海蔻通 点击:

河北省平泉市概况

平泉市地处 河北省东北部。为辽宁、内蒙、河北三省交界地,东与辽宁省的凌源市接壤,北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相连,西邻承德县,南邻宽城县。市域面积3297平方千米。平泉市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河北省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中国生态魅力市,全国生态田园城市,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市,全国卫生城,河北省城市建设示范标杆市。

平泉市是中华民族 红山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远在史前,春秋战国时的“老马识途”,汉末三国时的“望梅止渴”等都出自平泉。素有“通衢辽蒙、燕赵门楣”之称,近邻北京、唐山、秦皇岛、赤峰、朝阳等大中城市。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以原平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泉市的行政区域,平泉市人民政府驻平泉镇府前街17号。平泉市由河北省直辖,承德市代管。 [1]

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发出通知,批准平泉市退出贫困县序列。

地名由来

平泉历史上曾称作“八沟”,意为拉不败的哈达,填不满的八沟,“平泉”因清康熙见平地涌泉兴赞“圣地平泉”而得名。

建置沿革

旧石器时代,平泉就有人类繁衍。

平泉(39)

殷商为土方,西周为鬼方部落活动区。

春秋为山戎、东胡领地。

战国,燕国大败东胡,北筑长城,平泉为燕右北平郡属地。

秦代,平泉仍属右北平郡。

西汉,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郡下置县,平泉属右北平郡,郡治平刚。

东汉,右北平郡迁于土垠(唐山市银城铺),辽西乌桓内属,居塞内边缘诸郡,此后为乌桓活动区。汉桓帝时,平泉为鲜卑东部大人宇文氏属地。

晋建元二年(344年),鲜卑氏慕容皝灭宇文部,平泉地属前燕。

东晋太和五年(370年),前秦灭前燕,县境为前秦幽州辖地。东晋太元九年(384年),鲜卑氏慕容垂复国,建后燕,平泉属后燕平州地,不久改平州为营州,领属未变。义熙五年(409年),后燕亡,东部鲜卑部分支库莫奚进入平泉市境。南北朝时,平泉市境分魏之营州冀阳郡平刚县和建德郡阳武县及库莫奚地。

北齐时,为营州冀阳郡和建德郡地。北周时,为营州刺史高保宁割据地。

隋代,今县境部分为辽西郡柳城县,其余属奚地。

唐代,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在奚地置饶乐都督府,县境属之。唐开元二十一年(723年),全国分十五道,县境属河北道。

平泉市区

五代,县境为奚族和契丹族居地。

辽统和二十五年(1007年),建中京,平泉市境属辽中京道大定府。县境南为神山县,北属归化县,东北属榆州和众县。

金,初为中京道大定府,贞元元年(1153年)改中京道为北京路,今县境属北京路大定府。南属神山县,北属和众县。

元代,属辽阳行省北京路,至元七年(1270年)改北京路为大宁路,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又改大宁路为武平路,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复改武平路为大宁路,平泉为惠州地。

明代,洪武十三年(1380年),改大宁路为大宁府,后废。洪武二十年(1387年)九月置大宁都指挥司,不久又改为北平行都指挥司,辖十卫,平泉境北属富峪卫,南属会州卫,会州卫南界至喜峰口。永乐元年(1403年)三月,北平行都指挥司复改为大宁都指挥司,治所由大宁迁保定。原宁王封地,赐乌梁海三部,县境属朵颜卫游牧地。明末,朵颜卫改称喀喇沁,县境为喀喇沁游牧地。崇祯二年(1629年),喀喇沁部苏布迪率部降后金。崇祯七年(1634年),后金天聪八年,皇太极划定蒙古诸部牧地,喀喇沁牧地固定。后金天聪九年,分喀喇沁部为左右两翼旗,隶卓索图盟,县境属喀喇沁右翼旗。

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划喀喇沁右翼旗部分属地建喀喇沁中旗,今境属喀喇沁中旗。雍正七年(1729年)十月,设八沟厅,厅治八沟(今平泉市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将八沟厅之巴林两旗、翁牛特两旗另设乌兰哈达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降八沟厅为平泉州,隶属承德府。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划州境东北部十个乡境域,连同建昌县划出的地域,另置建平县。

平泉市风光(25)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改平泉州为平泉县,隶属直隶省渤海道,县域沿袭光绪二十九年州境域。民国三年(1914年),设热河道,平泉县属之。民国十七年(1928年),热河特别区域改建热河省,领属平泉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7月,平泉县并入宁城县。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旗县合一,称喀喇沁中旗。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平泉县解放,恢复热河省平泉县建置。

1956年1月,热河省撤销,平泉县归河北省承德专区管辖。

1993年7月后,平泉市隶属河北省承德市至今。[2]

2017年4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平泉县,设立县级平泉市,以原平泉县的行政区域为平泉市的行政区域,平泉市人民政府驻平泉镇府前街17号。平泉市由河北省直辖,承德市代管。[3]

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发出通知,批准平泉市退出贫困县序列。

区划沿革

1956年置洼子店乡,1961年改公社,1982年改沙坨子公社,1984年改沙坨子乡。

2000年,平泉县辖7个镇:平泉镇、杨树岭镇、榆树林子镇、黄土梁子镇、党坝镇、七沟镇、小寺沟镇,5个乡:松树台乡、沙坨子乡、道虎沟乡、台头山乡、王土房乡,8个民族乡:七家岱满族乡、南五十家子蒙古族满族乡、蒙和乌苏蒙古族乡、郭杖子满族乡、茅兰沟满族蒙古族乡、平房满族蒙古族乡、许杖子满族乡、柳溪满族乡。

2004年12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撤销沙坨子乡,设立卧龙镇,2005年8月24日正式设立;批准撤销许杖子满族乡,并入杨树岭镇。[5]

2005年8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南五十家子蒙古族满族乡改名为南五十家子镇。

2010年5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撤销蒙和乌苏蒙古族乡建北五十家子镇。[6]

2013年12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撤销郭杖子满族乡,设立桲椤树镇。

2014年4月,经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柳溪满族乡更名为柳溪镇。[7]

区划详情

2017年,平泉市下辖12个镇:党坝镇、卧龙镇、北五十家子镇、榆树林子镇、柳溪镇、平泉镇、桲椤树镇、南五十家子镇、七沟镇、小寺沟镇、杨树岭镇、黄土梁子镇,6个乡:松树台乡、台头山乡、茅兰沟乡、道虎沟乡、七家岱乡、王土房乡、平房乡。平泉市人民政府驻平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