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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置信,闹洞房之恶俗竟然有两千多年历史,你怎么看?

2024-10-26 22:46 来源:海蔻通 点击:

难以置信,闹洞房之恶俗竟然有两千多年历史,你怎么看?

如果对中国民间最造人反感的陋俗进行排名,闹洞房一定能够名列前茅。

本来,婚礼是人生之大事,中国婚姻又以其礼仪的隆重和场面的铺陈而颇具特色,一般要结成婚姻的男女必须经过六道手续,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亲迎后还须在男方家中举行成婚仪式,然后新人双双携手归寝合房使整个婚礼达到高潮。但在婚礼的高潮中,却常常滋生出一些乖情悖理的举动,因其往往发生于新房中,故称为“闹洞房”或“闹新房”。

在“闹房”时,亲戚朋友群聚宴饮,可以对新郎新娘肆意加以戏弄。这当然是一种陋俗,那么这种陋俗起源于何时?据学者研究,闹洞房的习俗由来已久,有数千年的历史。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综观春秋战国时期,虽然礼崩乐坏,但是婚礼依然是十分肃穆和程式化的。孔子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礼记。曾子问》)这反映出了当时婚礼的淳朴严肃和庄重气氛。
有学者认为,“闹房”陋俗起源于汉代。汉朝经过“文、景之治”,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安定和相对富裕的生活,使一些居民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了世俗的喜庆色彩,仪式侈费,“颓风日下”。也有人举《汉书》中记载:“新婚之夕,于窗外窃听新妇言语及其举止,以为笑乐”为“闹房”陋俗起源于汉代的依据。


唐代段成式在《西阳杂俎》中记载:“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迎妇,夫家领百余人或十数人,随其奢俭挟车,俱呼‘新娘子催出来’,至新妇登车乃止。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风俗通》也载:“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成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闹新房甚至闹出了人命,可见闹房在当时普遍和严重的程度。
《北史》中记载了北齐文宣帝娶大臣段韶之妹为昭仪,婚礼之夜,段韶之妻元氏用民间的“弄女婿法”戏弄文宣帝。文宣帝为此大怒,衔恨发誓要杀死元氏,元氏十分恐惧,害怕文宣帝的报复,藏匿于娄太后宫中,不敢再见文宣帝。闹房中由“弄婿”逐渐变成戏弄新娘,看来也发生在南北朝,随着闹房习俗的普遍,新娘也变成了被“闹”的对象,而这种“闹”带有明显的性色彩。如南朝刘宋以来有“新婚三天无大小”的说法。婚后第二天,人们毫无顾忌地询问新娘昨晚洞房之事,话语不堪入耳,倘若新娘羞于回答,则被鞭子抽打,或被倒挂起来。这种粗俗怪诞的作法,不仅禁而不止,反而历代相传,衍流成俗。明代杨慎著《丹铅续录》中说:“世俗有戏妇之法,……今此俗世尚多有之。娶妇之家,亲婿避匿,群男子竟作戏调,以弄新妇,谓之‘谑亲’……”

近人胡朴安所著《中华全国风俗志》中不乏闹房记载,如浙江湖州有“新郎新娘,合卺回房之后,至三朝,众来宾时赴新房闹房,或涂脸扮女,装成妖丑之态,戏弄新人。”江西吉安一带“当闹新房之夜,无大小长幼之别,每呼一声,新娘即须向之下跪,受者可不回礼,闹新房者以此为乐,而新娘之腿苦矣。”可见“闹房”陋俗已在全国流行,南北皆然。


这种陋俗有违道德,有的已成为实实足足的恶作剧,在“闹房”过程中发生了不少悲剧,因而它又为历代有识之士所否定、反对。可在当今文明时代,这种恶俗之风,还在不断上演,究竟该怎么治理呢?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