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蔻通 > 百态 > 正文

​1983年首次严打:他因流氓罪入狱4年,后成囚歌之王,销量破千万

2024-06-03 08:43 来源:海蔻通 点击:

1983年首次严打:他因流氓罪入狱4年,后成囚歌之王,销量破千万

在我国近代,1983年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份。因为这一年国家下了重力气整顿社会治安,在全国范围内都开启了严厉打击眼中刑事犯罪行动。在这期间,采取的都是“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

而这样的严打行动确实对当时的社会治安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迅速的打击了一些犯罪分子,也威慑了许多潜藏的犯罪分子。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误伤了一些实际上罪不至此的人,最典型的就是当时适用范围极大的“流氓罪”。1979年的《刑法》第160条,其中对“流氓罪”这种罪名的规定是: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看出这里对“流氓罪”的界定是比较宽泛的,特别是其中的“其他流氓活动”六个字,使这成为了一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罪名。比如说打架斗殴,吵架,男女关系不检点等,都可以被“其他流氓活动罪”论处。

当时最出名的就是电影明星迟志强的“流氓罪”。迟志强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甚至还受过中央的接见。而“文艺圈”向来都是最早拥抱潮流的团体,在社会冰封初解的时候。

迟志强也是拥抱潮流的一员。他经常与一些青年的潮流男女玩耍,看电影,跳贴面舞,听邓丽君。他们经常就是十几个人一起,轮流提着录音机去各家玩耍。窗帘一放,录音机一点,屋内就开始了浪漫的舞蹈。

后1982年,一位邻居举报迟志强“跳光屁股舞”。举报他们这个团体“集体搞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警方听闻之后,立刻就前往抓捕。当时的迟志强还在河北拍摄《金不换》电视剧的外景,当场就被捕了。

在进入看守所之后,就被投到了周围都是“流氓罪”的狱中收监。而狱中与其同监的人,一个因为在女厕所偷窥,而被判了死刑。而另一个因为强行抱了一下女青年,而被判了8年的有期徒刑。迟志强感觉自己活不下去了。

但实际上,这时候警方并没有打算判决迟志强。因为他的所谓“流氓罪”并没有伤害他人,警方也只是接到了报案调查一下,并敲打一下让迟志强以后收敛一点,就放出去的。但当时的一些媒体不知怎么的知道了这件事情,开始他们的造谣之路。

先是一篇《荧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稿件发出,掀起民众的声讨。随后又以此为基础渲染,虚构了迟志强“强奸”等等犯罪行为。这引起了公众们出离的愤怒,许多人都给南京的警方打了电话要求枪决迟志强。

迫于舆论的压力,迟志强与其他的涉案人员均被以“流氓罪”提起了公诉。所幸枪决这种事情是不会发生的,最后判决迟志强监禁四年时间。后1986年迟志强出狱后,以自己四年的监禁生涯重新创作了《悔恨的泪》一专辑。

其中《铁窗泪》,《悔不该》,《愁啊愁》等等传遍了大街小巷,专辑销量过千万。比如说:“手里啊捧着窝窝头,菜里没得一滴油”这种歌词,亦或者是“铁门呀铁床呀铁锁链”这种歌词,不少人脑中应该都还有记忆。

而凭借着这些,迟志强重新捡回了自己的事业,还收获了爱情。并在流行音乐乐坛中,带起了一股“囚歌风”的浪潮,而迟志强本人也被称为“囚歌皇帝”。不过事后还是证实了,专辑的真正演唱者是翟惠民,只不过是接着迟志强的名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