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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通商条约的历史背景和签订经过

2024-04-05 00:31 来源:海蔻通 点击:

中韩通商条约的历史背景和签订经过

一直以来,朝鲜王朝都是作为中国的附属国存在,根本不可能和中国平起平坐,直到一份条约的签订,这份条约就是《中韩通商条约》。《中韩通商条约》的签订绝非偶然,究竟这份条约的历史背景和签订经过是怎样的呢?

历史背景

朝鲜王朝过去一直是中国明朝和清朝的藩属国。朝鲜发生“壬午兵变”以后,清王朝加强了对朝鲜的控制,与之签订了包括《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仁川口华商地界章程》在内的一系列条约,获得了领事裁判权、海关监管权、外交监督权等许多特权。这些条约都被认为是不平等条约,但当时中国和朝鲜的地位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因此这也无可厚非。1894年,日本挑起甲午中日战争,并于当年7月23日攻占朝鲜王宫景福宫,另立兴宣大院君为首的亲日傀儡政府。7月25日,日本发动丰岛海战,终于引爆了甲午战争,而朝鲜亲日政府也在同一天宣布“朝鲜从此为自主之国,不再朝贡”,废除与中国签订的一切条约,并“委托”日军驱逐驻朝清军。1895年1月7日,朝鲜国王李熙(朝鲜高宗)率世子及文武百官参拜宗庙,宣誓《洪范十四条》,第一条即称“割断依附清国虑念,确建自主独立基础”。朝鲜半岛与中华帝国上千年的宗藩关系就此终结。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签订以后,清政府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但由于朝鲜毕竟是清王朝两百多年来的附属国和甲午战争期间的敌国,因此清政府对中朝复交持保留态度,对朝鲜的亲日政权也很不满,两国邦交正常化的进程较为缓慢。尽管如此,中朝两国一衣带水、唇齿相依,经济文化联系紧密,且朝鲜在1896年2月“俄馆播迁”以后由亲俄政权取代亲日政权,而同年6月清朝大臣李鸿章又在俄国签订《中俄密约》,两国又都有了“联俄制日”的政治基础。如此一来,中朝两国复交条件业已具备,是顺理成章之事。朝鲜方面多次请求清朝与其建立平等外交关系,但清朝政府仍放不下天朝上国的架子,说什么“英、法、德驻韩皆是总领事,南美如秘鲁、伯理维亚(玻利维亚)等小国,俄、奥、德亦派总领事”“如果韩王必欲居自主之国,拟准商订通商章程,不立条约、不遣使臣、不递国书,中国派总领事一员驻扎汉城,代办使事,以存属国之体”,仅同意设领事官而已。1896年11月24日,唐绍仪被任命为驻朝总领事,中朝虽然并未正式建交,但毕竟迈开了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重要一步。